鐵馬族 你被看見了嗎?
騎單車健身運動的人越來越多,夏天白天氣溫高,聰明的鐵馬族會選擇傍晚或晚上騎自行車,提醒你單車照明配備要齊全,才能保障自己行車安全。
依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之交通事故統計資料,98年1-5月自行車相關交通事故發生時段以16-18時(14%)最多、8-10時(13%)、14-16時(12%)、22-24時(10%)、18-20時(10%)及20-22時(10%)居次,與去年同期比較,夜間(18-24時)增加52%、下午(12-18時)增加43%,夜間自行車事故增加,肇事原因多以對方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主,由此顯示自行車騎士必須要加強本身的照明及反光設備,讓自己被其他車輛看見。
在國外,自行車騎乘在清晨或夜間視線不良的情況,依規定需打開頭尾燈,自行車前、後、兩側以及腳踏處還必須有反光裝置,美國佛羅里達州還規定頭燈至少需具備150公尺的可視距離,尾燈則需有180公尺,部分地區若未開啟車燈,還會受罰。前述規定主要是因為自行車在視線不良的情況下行駛於道路,若缺乏照明及反光設施,相當容易造成其他車輛追撞,而自行車本身又缺乏外部保護,一旦發生事故,肇事死亡率極高。
目前國內法規雖未明訂自行車開啟車燈的時間,或頭尾燈的可視距離,為了您的安全,建議喜歡夜騎的朋友們,打開車燈讓駕駛人看見你,是確保騎乘安全的祕訣。
文章來源:臺北市政府交通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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